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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 2025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三批)计划表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前湾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在同期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能以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7.报名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毕业生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但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5(含2023年、2024年,下同)年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宁波户籍或宁波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为师范专业则不限生源和户籍。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宁波市户籍历届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宁波市户籍退役军人。
2.招聘条件
(1)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退役军人放宽到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
(3)均需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士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也可按本科专业报考;
退役军人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历届生报考B类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A类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其中报考心理健康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为心理学相关专业。
(5)关于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A类岗位的教师资格等级要求小学及以上,报考B类岗位的教师资格等级要求初中及以上。
2025年应届研究生和退役军人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025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已取得相应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以上各类报考人员届时未取得,将解除就业协议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办法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试含笔试、专技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其余岗位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内容为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满分100分。笔试后,按笔试同学科分A、B类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学科同类岗位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学科同类岗位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60分的85%)。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招聘指标在4人及以上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2(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招聘指标在4人以下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3(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报考者,需进行专技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其中信息技术为结合现行教材,熟练掌握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技能。会用C++编程语言解决问题,具备基本的编程能力)。技能测试划定技能测试合格分,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技能测试合格分;若参加同一项目测试的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技能测试合格分,但合格分最低不低于51分。技能测试合格分以下的不再计算总成绩,直接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见面试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有专技测试的,以专技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若无专技测试或专技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客观题测试,客观题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招聘程序(一)报名
1.注册报名:4月10日9:00—4月16日16:00。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仔细阅读本公告后,选择进入“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2025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三批)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填报时务请仔细填写,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资料要与网上填报信息比对,重要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复审的资格。
2.资格审核:4月17日9:00—4月18日16:00。
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招聘指标在4人及以上的不足招聘指标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qianwan.gov.cn/,下同)予以公布。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补报名,请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及要求。
3.缴费确认:4月21日9:00—4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4. 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将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布。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超出规定时间,打印页面将关闭,务请及时打印。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数的比例为小于或等于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三)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下列顺序提供原件、复印件:
2025(含2023年、2024年)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载有户籍迁入时间)〕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3年、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并报送招聘单位;
4.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已签订的,提供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3年、2024年毕业生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按师范专业要求报名的需提供师范生证明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提供);
7.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按本科专业报考的,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1份(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
9.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载明本人户籍迁入时间))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
4.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军人: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载明本人户籍迁入时间)〕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历届提供)
3.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提供)
4.退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报名时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与民办中小学校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前2天内(含2天)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考生可在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登陆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查看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于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研究生、退役军人未能在2027年7月31日前、2025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规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报考。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招聘过程中请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新录用人员由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分配到下属学校工作并至少在本校服务满3年,在前湾新区服务满8年(包括试用期)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6.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新区教育部门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74-89280477、89280376。
人社、监督电话:0574-89280149、8928041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
原文标题:83名!宁波前湾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5LMjStz1rVdH19nkKEsXA?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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